3.4.2 Ⅲ级预警(黄色)
当监测到个别水库水质关键性指标检测数值明显超标,原水中藻类大面积暴发的可能性大;黄河上游污染团24小时到达我市取水口,给我市取水口水质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供电公司发布可能影响重要供水设备用电的停电预报;国土资源部门发布较重的地质灾害预报等有关情况时,预测到有可能发生水质污染、输水渠道坍塌、泵房淹没,直径800毫米以上输水主干管爆管,重要供水机电设备毁坏、停电,导致5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水厂停产6小时以上,或3万户居民停水6小时以上等有关情况时,发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黄色预警。
3.4.3 II级预警(橙色)
当监测到鹊山、玉清湖两大重要水库水质关键性指标检测数值超标严重,原水中藻类检测数值迅速增长,影响出厂水水质;黄河上游污染团12小时内到达我市取水口;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供电公司发布可能影响关键供水设备用电的停电预报;国土资源部门发布较重的地质灾害预报,根据以上情况,预测到鹊华、玉清两大水厂有可能因水质污染停产,输水渠道坍塌、泵房淹没,直径1000毫米以上输水主干管爆管,重要供水机电设备毁坏、停电导致20万立方米/日以上供水能力水厂停产12小时以上,或10万户居民停水12小时以上,开启地下水井,地下水增采5万立方米/日以上等有关情况时,发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橙色预警。
3.4.4 I级预警(红色)
当监测到鹊山、玉清湖两大重要水库水质关键性指标检测数值严重超标,原水中藻类大量繁殖,严重影响出厂水水质;黄河上游污染团6小时内到达我市取水口;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供电公司发布可能影响多处重要供水设备用电的停电预报;国土资源部门发布严重的地质灾害预报,根据以上情况预测到有可能玉清湖、鹊山两个水库同时发生水质污染、多处输水渠道坍塌、多个泵房被淹没,多处直径1000毫米以上输水主干管爆管,多台重要机电设备毁坏、停电导致玉清、鹊华两大水厂同时停产24小时以上,开启地下水井,地下水增采15万立方米/日以上等有关情况时,发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红色预警。
3.5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供水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的权限为:Ⅳ级(蓝色)和Ⅲ级(黄色)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预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同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预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建议,经市政府应急办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的状况,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迅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分析险情,部署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进驻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2 分级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组织专家组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参考;各相关单位和供水企业的应急抢险队和应急处置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做好抢险物资、人员、通信和技术装备等一切准备;负责应急供应的部门和单位做好物资供应准备工作。
根据供水突发事件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应急行动实施分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