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成立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和市市政公用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总工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建委、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卫生局、广电局、安监局、国资委、市政公用局、市容环卫局、市政府新闻办、济南黄河河务局、济南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组成。
2.1.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拟制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文件,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应急处置预案;(2)决定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的启动,及时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措施,领导和指挥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处置应急响应期间的重大问题,确保供水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3)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单位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制的落实情况;(4)组织调配全市应急处置物资和队伍,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5)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进展,并将有关情况和应急处置方案向市政府报告;(6)部署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7)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其他重要事项。
2.1.2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总工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救济救灾工作,组织救灾物资的捐赠,并监督使用。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稳定,保护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参与相关事件的调查处理。
市监察局:负责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中相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调查处理。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做好救济救灾,搞好灾情统计。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供水突发事件抢险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建委: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抢险经费的落实。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事发现场违章建筑的拆除。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因污染事件影响原水水质时,负责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统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通信企业建立联系机制,做好城市供水预警信息短信发布,减少预警信息发布环节。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原水供应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清源公司供水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组建。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加强饮用水卫生检查,保障抢险人员和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市广电局: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相关宣传报道和预警信息的发布。
市安监局: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数据统计。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制水及供水管网单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制水及供水管网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的组建。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及时修订济南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城市供水系统的应急调度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市市容环卫局:负责组织洒水车队向灾区市民送水,保障灾区群众的生活用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及处置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对外发布供水突发事件进展及应急处置措施。
济南黄河河务局:负责黄河济南段的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发现水质污染事件时,关停引水闸门,并迅速向有关部门通报。干旱年份在严格服从上级调度指令的前提下,积极为两座引黄水库争取引水指标。
济南供电公司:负责协助供水企业制定用电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电网发生故障影响供水安全时,协助供水企业实施用电安全的应急处理。
2.2 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公用局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负责编制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审查和审批供水企业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供水调度工作;(3)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领导小组组长、现场指挥和专家工作组组长联络,及时传达决策和指令;(4)参与组织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5)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信联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6)负责应急处置物资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提出应急处置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7)接收和办理向上级报送的重要事项;(8)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供水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