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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鲁卫疾控字〔2009〕1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疾控中心:
  今年以来,我省局部地区出现手足口病暴发疫情,各地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省政府提出的“不发生大的流行、最大限度减少危重病人和死亡病例”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积极防治,使疫情得到遏制。全省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显示,进入11月份以来,我省的手足口病疫情比去年同期相比上升幅度较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手足口病至今尚无疫苗预防,也无特异性治疗方法,一旦发生和流行,将对群众特别是儿童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2009年我省将承办第十一届全运会,为了切实做好我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运会的顺利举办,特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手足口病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复杂,流行强度大,传播快,极易在短时间内造成流行。各地要从政治和大局出发,以对党、对人民、对社会、对全运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农村和托幼机构为重点,切实把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早安排,抓紧抓好。要针对本地区发生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救治、流行因素控制和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警惕、高度重视、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疫情管理,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地要按照《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和《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要求,切实做好手足口病的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和分析疫情动态。省疾控中心要加强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认真组织开展系统的哨点监测,及时掌握我省手足口病的流行病学特点、病原分布及变迁情况。各地要高度关注本地区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报告相关情况,定期进行预测预警。对疫情重点地区,要加大监测力度,积极开展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病例,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诊断、逐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缓报、瞒报、漏报疫情。
  三、规范疫情处置,防止暴发流行。各级疾控机构要深入医疗机构、疫点现场,组织做好疫点、疫区消毒、流调、传染源控制及群体性卫生行为干预工作,尤其是聚集性发病区域的防控工作,切实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一旦发生疫情,各级疾控机构及时核实并进行处理,切实做好个案调查、疫点处置、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发病原因、发病情况以及疫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工作,做出分析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反馈。各地要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防控力度,有效防范疫情暴发流行。为了切实促进重点地区的防控工作,我厅将对疫情持续高发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督查和防治情况通报制度。各地要继续落实《关于加强手足口病样本采集、运送和检测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卫发电[2008]11号)要求,切实加强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及时做好标本采集和检测工作,以明确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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