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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的通知

  各级工商局要用好“4.26”、“5.18”、“6.18”等宣传平台,编写商标知识问答,在有关报纸开辟专栏进行宣传。要加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宣传,提高对“商标富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对商标监管队伍的培训,增强开展“商标富农”工作的信心和能力。要充分发挥工商所近距离接触商标注册人的优势,把“商标富农”工作列入工商所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指导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二、深入企业,加大商标指导力度
  各级工商局要在走访25家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的基础上,继续对13家获认定驰名商标的涉农商标企业、34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人、248家获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的涉农商标企业进行重点走访。走访内容应当包括相关商标标识的使用、管理情况,制订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情况,相关商标权利受保护的情况等。对于未被认定为驰著名商标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人,应动员、指导、优先推荐其申报认定驰著名商标;对于已被认定为驰著名商标的企业,应指导其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充分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开拓市场、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对于企业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应认真收集整理。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率商广科(处)长、工商所长逐一走访辖区内的驰名商标涉农企业、地理标志企业,各县级工商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率商广股长、工商所长逐一走访辖区内的福建省著名商标企业,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并针对企业实际作出具体指导。各地工商局应在5月23日前完成走访任务,指导地理标志注册人填写《地理标志不同发展阶段主要指标变化情况一览表》,指导涉农驰著名商标企业填写《涉农商标注册人情况简表》。各设区市工商局于5月28日前以局发文形式就走访工作情况形成分析报告连同有关表格通过OA上报省工商局。
  三、深入试点,完善商标工作机制
  各设区市工商局要按照年初部署认真开展“商标富农”试点工作。要通过试点工作,重点引导涉农商标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利用商标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我省的农产品驰著名商标。
  各级工商局要对辖区内农副产品商标拥有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进行分析,总结推广经验,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省工商局将于6月在漳州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商标富农”工作经验交流会,届时将由各设区市工商局介绍商标富农(涉农商标、地理标志)工作经验,平和琯溪蜜柚、柘荣太子参、安溪铁观音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进行大会专题发言或书面交流,介绍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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