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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武价商[2008]106号)


各区物价局,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鄂价能交[2008]13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措施,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成品油价格及相关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包括双休日),发现价格异常及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查处搭车涨价、哄抬物价、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以及违反规定、擅自提高价格的违法行为。
  四、要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和工作分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稳定成品油市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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