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申有关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徐经纪[2009]1号)
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市纪委以徐纪发[2008]26号文件形式下发通知,重申八个严禁,现将主要精神通知如下:
一、始终牢记“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
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
4、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项借机敛财;
5、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种迷信活动;
6、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7、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和探亲;
8、严禁下级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
二、学习规定,严格执行:
各处室、各下属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八项禁令领会其精神实质,各处长、下属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人,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廉洁自律规定,自行作好2009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廉洁自律工作。
各单位在节日前,要结合为困难企业服务和为困难群众
“送温暖”活动,努力转变作风,力争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检查督促,狠抓落实:
按照市纪委要求,委监察室将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市纪委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对两节期间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对八项禁令的执行情况,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滥发奖金和津贴补助、党政机关相互宴请、工作时间饮酒、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参与赌博、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等行为。
四、公布举报电话:
市经贸委举报电话:83754854,委监察室将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市纪委也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从严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OO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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