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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和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到医疗服务价格和常用药品价格透明公开。各医疗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主要医疗服务价格和常用药品价格,设立科室物价员并公布咨询查核电话;其他经营性收费项目要在相应场所按规范要求明码标价;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可以使用电子滚动显示屏公布药品的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还可以使用电子触摸屏供群众自主查询各项医疗项目的价格和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四)价格主管部门指导并协助医院设立价格咨询台、价格监督意见箱,公布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了解和掌握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继续做好和完善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网上查询系统,努力帮助医院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增加医院改革和发展活力。
  (五)积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社区医药分开以及药品直供试点改革工作。实行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控制流通环节加价率,防止形成价格垄断,切实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
  (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积极开展医药价格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醒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关于医药价格的投诉举报,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查处医疗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
  建立市“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物价局副局长高志尊、市卫生局纪委书记刘国庆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行政事业性收费处、价格稽查分局和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处、妇社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工作专班,由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具体负责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区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的长远意义和重要作用。二是加强指导,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切实可行。三是注意协调沟通,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二)突出重点,抓好创新。要开动脑筋,大胆尝试,善于创新,独辟蹊径,突出服务主题,培育工作亮点,把价格服务做到群众身边,努力维护好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的宣传,增强医药价格管理政策规定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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