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东府函〔2008〕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粤府明电〔2008〕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镇街、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军民团结奋斗凝聚军心民心为着力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东莞阳光网和东莞日报等报刊、网络宣传媒体和双拥宣传专题专栏专版,以及各村(社区)的国防双拥宣传栏(窗)等平台,大力宣传我市改革开放30年、撤县设市20周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大力宣传人民军队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英勇奋斗的光辉业绩,特别是人民军队在2008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汶川“5.12”抗震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怕疲劳、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大力宣传我市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典型事迹,以及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在新形势下识大体、顾大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同时,各镇街、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两新组织”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引导“新莞人”参与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展到民营企业等新经济组织,不断增强 “新莞人”的爱国拥军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要组织团(组)深入到户慰问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军烈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下岗失业退伍军人和军休干部、光荣院老人,扎扎实实地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克服困难、想方设法解决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入托、军转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等热点难点问题,解除驻军官兵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共享我市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广泛开展拥军慰问和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