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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通过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可登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housefund.cn或www.zfgjj.cn下载),申请获取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
  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依照国家保密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对于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凡不依法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义务或不及时更新有关信息的,公开不应公开的信息的,公开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的,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推进、指导和监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就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议。

  附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他

组织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传  真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备注

申请人应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为必填项。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拉萨道8号  邮政编码:300052

电子邮箱:tj_zfgjj@e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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