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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阶段(6月1日-6月10日)
  一是严格公开程序。工作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格式,组织审核复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编改;信息公开实施中,厅工作组深入各处室、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对报送的程序严格审核把关,适时印发《指南》、《目录》,使我厅编制信息公开程序达到程序严谨、科学规范、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要求。
  二是深化工作内容。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为方便群众办事,在按规定编制信息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对每一项信息进行细化、分解,并与信息目录、工作程序一并公开,极大的方便服务对象。
  三是完善公开载体。通过劳动保障网、12333服务系统、新闻媒体等将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全部公开。同时,及时编制发放《指南》、《目录》等服务手册,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信息,达到我厅政府信息全面公开的效果。
  第三阶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阶段(6月11日以后)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将落实《条例》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施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扎实规范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二是落实责任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窗口建设整体责任范畴,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责任追究内容,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厅工作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和定期讲评,促进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动态发展的长期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打造“阳光政务”的重大举措,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时限性强、要求标准高的指令性工作任务。各处室、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树立全厅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支持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处室、单位要按照要求,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各处室、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各处室、单位信息工作负责人、信息公开员名单于5月20日前报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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