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2008]58号)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扎实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
《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政府信息。要按照
《条例》规定的内容,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各类信息,重点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信息,依法审定,切实做到该保密的挡得住,该公开的亮得出,不公开的有理由。
(二)认真编制信息公开目录。要广泛征求意见,尽快编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指南》、《目录》)。做到内容全面、客观、清晰、准确、符合要求,5月底前在省政府网站和山西省劳动保障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重点。逐步完善建成规范统一,集中管理、内部充分共享,对外“一站式”服务的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通过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劳动保障网、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形成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保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组织领导。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厅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统一协调,同时设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明确具体分组负责人。此项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法制处审核把关,各业务处室、厅直属各单位配合,信息中心具体承办。各处室、直属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和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运行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