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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小街小巷便民工程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编制街巷和非物业小区拆违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拆违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整治工程项目资金筹措和管理,并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后,对工程决算予以审查。

  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初-8月上旬)。根据整治目标,深入街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确定整治项目和内容,制定整治方案,分解整治任务和明确部门职责。

  (二)整治实施阶段(8月中旬-10月上旬)。各相关单位按照整治方案明确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具体责任人,全面组织实施。由各区政府牵头,会同建委、城建、规划等部门对街巷路改造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分期确认,分期实施。第一期工作方案于8月20日前提出,阶段性的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中旬)。整治工作结束后,市小街小巷便民工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整治工程,责任单位要按照标准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代市长孙国相任组长、副市长陈斯来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于福先兼任。各区要分别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协调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落实责任。根据责任分解内容,制订推进计划,本着“谁是主体,谁负责”的原则,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要严格实行项目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投资概算管理和工程进度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治,确保质量,力求实效。

  (三)落实资金。小街小巷维修、改造是民心工程,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各建设单位要本着少花钱多干事的原则,压缩不合理支出,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建立机制。建立健全小街小巷、旧住宅小区的后期管理和环卫保洁等长效管理机制。集中整治工作完成后,弃管的污水井、化粪池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各区负责,市财政要在资金上予以保证。

  (五)广泛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小街小巷便民工程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的热情,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和监督氛围,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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