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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和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和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石建办〔2008〕34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机关要求,加强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交流平台,提高新闻报道和信息工作质量,调动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参与新闻报道和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局信息宣传工作再上台阶,经研究决定,2008年将全面加强信息宣传报送和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信息宣传报送工作
  2008年是市委、市政府做好“三篇大文章”,实现 “三年大变样”的开局之年,做好“三年大变样”的信息宣传工作,对于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日,省建设厅、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厅信息处、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先后对2008年信息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委宣传部对宣传工作制定了量化考核指标(附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则要求市直各部门每天至少报一条信息,并且每月向各单位一把手直接通报上月本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单位、处室要高度重视建设工作与宣传工作相结合,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全面地报送重点工作情况和社情民意,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树立建设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同志要牢固树立信息宣传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舍得付出心血,树立精品意识,开拓信息思路,疏通信息渠道,以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把领导最关心、市民最关注的信息及时反馈上来
  2、完善信息宣传网络
  各单位、处室必须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处室的信息宣传工作,信息员除收集、上报本单位、处室的信息外,还要按照《石家庄市建设局宣传报道工作规定》积极配合局信息中心做好各类信息发布、媒体采访活动。建立起以局信息中心为中心,各单位、处室信息员为主渠道的信息宣传网络,对报送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处理,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快速上报,保证信息质量,提高时效性。
  3、建立信息宣传责任分解制度、月通报制度和目标考评制度
  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建设局信息反馈制度》,各单位、处室信息员每月编写报送信息不少于8条,局信息中心每月通报各单位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年终进行统计汇总和排名,并按照统计情况进行信息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先进集体评选活动。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其班子不能成为实绩突出班子,其处室主要领导不能为优秀公务员。各单位被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和市级媒体采用的稿件,要留好依据(用稿通知单、报纸复印件寄录像带、录音带等),已备考核评比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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