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刹风整纪,切实抓好“双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8]218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
2009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日前,省纪委、监察厅下发了《关于严格刹风整纪,切实抓好“双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为全面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营造健康、文明、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特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对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机关各处室、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分析和研究“双节”期间消极腐败问题的特点和表现,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员干部节前的思想教育,增强遵规守纪、恪勤节俭的思想基础。要通过摆问题谈教训,引导大家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深刻认识消极腐败行为在败坏党风、腐蚀干部、破坏和谐方面的消极作用,增强自警自律意识;通过组织学习有关纪律规定,引导大家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通过学习理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经济宏观调控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引导大家认清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节俭意识;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大家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侵蚀,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二、严明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节日期间,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要求,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切实做到: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禁止下级给上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包括土特产品);禁止用公款宴请上级、亲朋好友和部门之间相互宴请;禁止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禁止接受下属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继续严格执行重大节日封车规定,禁止公车私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禁止以各种名目突击花钱或滥发钱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减少各种联谊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纪律规定的落实;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不出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三、转变作风,切实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利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节日期间不得到厅机关搞相互宴请和走访等拜年活动。各级干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在节日期间不忘群众疾苦,深入体察民情,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金融危机给劳动保障工作带来的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统筹安排,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下大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禁止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加重企业负担活动;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不安定因素,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