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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经委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室及值班人员的落实和检查工作;值班人员的食宿保障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以及其他防汛救灾的综合协调工作。
  总调度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修改并执行应急预案等工作;工业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工业结构调整处:具体负责工业在建项目的防汛安全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行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委直属单位和民爆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煤炭工业办公室:具体负责煤矿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交通处:具体负责防汛抢险物资铁路运输的协调、组织和保障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委机关的防汛安全工作;做好防汛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煤矿企业、民爆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市经委通过应急指挥调度网络建立与省经贸委、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相关重点部门单位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
  3.2 接到有关部门汛情通知或报告,由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及时传达到成员名单和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或向上级报告。
  3.3 应急状态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受控制程度,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发展态势预测,应对措施建议等。

4 预防预警行动


  出现汛情紧急状态时,市经委综合协调工业防汛工作,提出有效缓解措施,由有关单位(部门)或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组织落实,避免事态扩大。

5 应急响应与紧急措施

  5.1 分级响应程序
  根据上级指示或实际情形,市经委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情况,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提出应急协调措施建议,报市经委批准后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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