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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经委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经委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济经调度字[2008]22号)


市经委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县(市)区经贸局(发改委)、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现将《济南市经委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济南市经委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确保城市工业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足防大汛、抢大险,突出防汛任务早部署、防汛物资早准备、安全隐患早排查,变被动防汛为积极迎汛,积极做好城市工业防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工业防汛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城市工业安全度汛。按照国家、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经委综合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济南市工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和“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南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因发生重大汛情而造成紧急状态的应急综合协调。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经委为全市工业防汛综合协调部门,市区行政区域内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的防汛管理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可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针对全市防汛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采取应急措施。
  2.2 组织体系
 
 2.2.1市经委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市工业防汛应急指挥工作。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调度室,总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1:市经委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2.2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上级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专项应急措施(或预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应急协调任务,确保专项应急措施和规定任务的完成。各有关处室、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附件2:市经委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总联络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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