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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6. 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和教育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学校语文教育水平,加强普通话测试机构建设,促进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广泛宣传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成就,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实践,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坚持规范管理,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7. 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宏观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招生计划编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2008年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陕西省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指导性意见,完善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力争完成2所民办高职院校的升本工作,争取新设2所左右的高职学院。继续推进高校新校区土地手续完善工作,严格控制高校新校区建设和贷款规模,协调银行和高校将短期贷款置换为长期贷款,缓解高校贷款压力。加强高校后勤管理,千方百计稳定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对学生食堂的补助政策,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节能减排降耗,创建环境优美的节约型学校。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推进包括高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
  38.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厅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工作,继续深化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的聘任制改革,优化教师资源的配置。争取开展中小学第二轮编制核定工作。稳妥清理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不断提升高等学校新进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展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的调研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教师交流服务期制度,加大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的力度。严格教师资格制度和职称评审制度。加强调研,探索和规范教育系统临时用工制度。
  39. 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国际间高水平科研合作和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认真做好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选派工作。做好吸引、鼓励留学人员回国来陕工作或以各种方式为陕西服务的工作。积极发展来华留学生事业,加强对外国留学生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全省自费留学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服务市场秩序。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注重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继续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国外创办孔子学院,完善我省4所中学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建设。继续做好邵逸夫、朱英龙、王永庆先生赠款建校项目的各项工作。认真总结省教育厅与日本京都府教育厅、韩国江原道教育厅开展交流与合作的经验,有针对性、计划性地加强与其他友好国家和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陕西教育对外开放。
  40. 加强委厅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主题实践活动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构建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委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和宏观政策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启动机关办公内网建设,改版教育厅门户网站,进一步整合优化全省教育网络资源。研究制定教育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积极推动教育政务信息公开。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和保密工作。努力改善机关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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