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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以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为抓手,重点提高大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综合素质
  22.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向全国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加大对学术腐败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力度。
  23. 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做好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岗前培训和跟进培训;完成3500名教师的省级培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城镇学校对口接收农村学校的教师和管理干部进行短期研修,组织优秀骨干教师讲学团,深入农村县以下中小学校进行讲座和示范课交流,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水平。实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援助计划”,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业务水平。深入推进陕西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支持体系建设,重点提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服务能力。评估、验收、命名“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
  24. 加强职业学校和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继续加强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完成800名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训提高指导意见》,实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培训;完成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力争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努力办好八件实事,下功夫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的“两免一补”工作
  25. 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两基”总结表彰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使小学达到250元、初中达到385元。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全体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使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城镇低保家庭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覆盖面扩大到寄宿生的55%,资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开展城市义务教育实施免费教育的调研,做好改革准备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流入地政府的责任,积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26. 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督促落实流入地政府的责任,完善以公办学校为主体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提高入学率,积极为流动少年儿童提供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认真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三)重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为残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技能培训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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