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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教工〔2008〕2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高等学校、有关中专学校: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08年2月18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点实施七大工程,着力办好八件实事,切实抓好四个方面的重要工作,推动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着眼于领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要求。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2. 编制执行好教育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西部强省、实现“科教强”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制订《陕西教育事业2008-2012年行动纲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
  3. 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优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努力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 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农村三年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城市学前教育质量,规范社会力量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全省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以 “双高普九”为载体,巩固“两基”验收成果;加大《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按照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1:1的比例安排指导性招生计划,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选取部分县区开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试点工作。以实施“民生八大工程”职业教育发展项目为重点,扎实推进“人人技能工程”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科研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使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为西部强省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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