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计划”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主要负责制订行动方案,落实培训经费,组织开展省级培训,检查、评价、验收各市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省项目经验交流活动,总结全省项目工作。
(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适合本市实际的项目执行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责任落实和目标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研讨和交流活动,做到有方案、有评价、有总结,边实施、边交流、边提高,切实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培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省、市、县(区)各级教师培训院校和教研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为农村教育、农村教师服务的意识,深入农村学校,了解农村教师的培训需求,研究农村师资培训的有效内容和方式。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研制科学可行的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四)各基层中小学校要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和要求,及时落实培训指标,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并配合开展行之有效的校本研修活动。
(五)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注重典型活动案例的收集,加强各类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的整理,不断探索我省农村教师培训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为今后的师资培训工作积累宝贵的培训经验和优质的培训资源。
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8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请各市教育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和教研部门一定要通力配合,切实保障培训质量,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陕西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8年度行动方案
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省教育厅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之一。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整体进展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行动方案。
2008年度将以培训者研修为先导,以新课程背景下农村教师专业知识拓展和专业技能提高为主要内容,通过送培下乡和院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实施以下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