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姜堰市部分区域划归海陵区管辖的通知
(泰政发〔2009〕6号)
姜堰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5号)精神,将姜堰市苏陈镇划归海陵区管辖;将姜堰市苏陈镇的西查、东查、唐宁、杏林、军铺、三舍、小冯甸等7个村划归姜堰市姜堰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陵区行政区域面积266.46平方公里,人口48.34万,辖3个镇、9个街道;其中苏陈镇行政区域面积46.28平方公里,人口4.14万,辖16个村和1个社区。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 987.12平方公里,人口85.53万,辖17个镇;其中姜堰镇行政区域面积 96.52平方公里,人口19.23万,辖37个村、21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