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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五)推进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原则上以县域内为主,各级教育部门要统筹规划,定期选派城镇学校骨干教师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农村支教或任职,指导帮助受援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建立学校之间长期的、相对固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全市农村学校的受援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同时,定期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城镇学校挂职锻炼。此外,根据需要开展跨县域支教,实现“县对县”或“校对校”的对口支援。
  (六)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所有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积极推进全市四星级普通高中学校统招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并逐年提高指标生分配比例,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各地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严禁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将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生家庭作业量和考试次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并将巩固率、合格率和推进率作为对地区、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七)全面清理“四独立”改制学校。按照“非公即民”的办学原则,继续清理规范“四独立”改制学校。2010年底前,全市所有“四独立”改制学校依法清理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四独立”改制学校恢复为公办学校的,各级政府要负责化解学校债务,将学校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建设经费等事业发展经费全额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四独立”改制学校依法设置为民办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投入,在“校校通”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校园网建设,在全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实现“班班通”,结合教育现代化的创建,使90%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达到省二类装备水平,计算机生机比达10:1,师机比达2:1。进一步加强教育城域网的建设,提高教育城域网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服务能力。要努力促进教学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城乡共享。加大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力度,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达到中级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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