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重点产业招商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重点产业招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赣州市重点产业招商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根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抓好重点产业招商促进产业转移对接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72号)精神,现就抓好我市2009-2011年重点产业招商,促进产业转移对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培育壮大我市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积极对接国际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进一步明确重点产业招商目标、招商任务、招商人员、招商项目、招商对象、招商方法、招商责任,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努力引进和发展一批支撑我市经济发展、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特色产业集群,实现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跨越。
二、招商引资的重点产业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特点和比较优势,目前全市重点抓好以下十大产业:(1)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2)非金属矿及新材料产业;(3)机电制造产业:(4)食品产业;(5)轻工纺织产业;(6)电子电器产业;(7)生物医药;(8)现代农业;(9)旅游产业;(10)重大基础设施。
三、招商主攻方向和地域
1、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重点围绕发展钨、稀土、铜、铝、锡、钴、铅锌等深加工产品开展招商引资。其中钨产业重点围绕发展高品质硬质合金、高比重合金以及钨钢、钨材,尤其是数控刀片和硬质合金工具等下游产品开展产业招商。境外主攻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法国、瑞典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国内主攻湖南、福建(厦门)、深圳、北京等地;稀土产业重点围绕发展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发光材料、贮氢材料、节能灯(LED)、稀土永磁电机以及稀土贮氢电池等高新技术材料及应用领域的项目,同时,加大稀土复合肥、稀土钢、稀土铝等传统领域应用产品开展产业招商;境外主攻日本、韩国、德国、美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国内主攻江苏、浙江、广东深圳、上海、北京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