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8〕515号)
市地勘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全力做好奥运会安保工作,实现平安奥运目标的部署,以及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提出的奥运期间决不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相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到奥运期间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做好奥运期间的安保工作摆在首位,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情绪,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严谨态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奥运会顺利进行创办良好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房屋安全方面
相关单位要按照房屋安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部署抓好奥运期间房屋安全管理工作,5.12特大地震以来经排查鉴定认为是危房的要严加防范,挂牌监护,并层层落实责任,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疏散人员,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火安全方面
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奥运期间消防工作的紧迫感。有档案室的单位要严加防范,务必对火灾自动报警、喷淋、温感、烟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安装、使用和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以及消防安全的布局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苗头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以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加强值班与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切实做好奥运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24小时值班,并落实好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要加强和本地区相关单位的联系,确保准确掌握本地区的基本情况,重大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指挥有力,信息畅通,处置迅速。同时要制定奥运期间处置各类重大事故的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凡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重大事故速报制度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错报、谎报和瞒报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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