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提高基础数据采集质量,为纳税评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纳税评估是企业所得税管理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从汇算期间的初评到汇算结束后的正式评估,贯穿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全过程。我局的所得税评估系统在2007年8月正式上线后,为今后的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技术保证。然而再好的系统也必须以充足详实的基础数据为前提,按照现行的征管模式,纳税人自行申报产生的数据是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第一手资料,如果基础数据欠缺甚至失真,给后续的纳税评估、税源分析、稽查选案等一系列工作造成影响,甚至已成为制约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的瓶颈。各单位应充分认识采集完整、真实基础数据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一是继续强化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填报辅导,保证所有附表填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新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推广实施一年以来,纳税人基本掌握了报表的填写方法,但在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上还存在着差距。对于存在严密逻辑关系的报表,我局已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了强制监控;对于没有明确勾稽关系的附表,部分纳税人仍旧是不能如实填报。因此,对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继续进行辅导、强调报表填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仍旧是本年汇算期间的重要内容。
二是严格按CTAIS2.0操作要求调整纳税申报表。在汇算清缴期限内,纳税人因申报错误需调整其已申报的纳税申报表的,各单位应严格按CTAIS2.0操作要求,区分不同情况对纳税人已申报数据进行删除、修改或更正处理;汇算清缴期结束后,需要对申报表数据进行调整的,只能通过补充申报进行处理,具体操作参照《关于明确CTAIS2.0企业所得税操作的通知》(大国税函[2007]30号)。各单位应严格按要求调整纳税申报表,保证CTAIS2.0中汇算清缴数据的准确性。
三是全面采集企业的财务报表。2006年汇算期间,我局对网上申报企业实行财务报表与所得税申报表捆绑申报,使企业财务报表的采集率达到了97%,为汇算清缴期后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充足的数据来源。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旧采取上门申报的企业,尚有近1,000户未能按规定录入财务报表。2007年汇算期间,各单位对上门申报的企业,应同时录入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年度财务报表,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采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