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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大国税函〔2008〕12号)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中“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组织领导

  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对全年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综合检验。2007年是执行原税法的最后一年,在新旧政策交替之际,通过汇算清缴,核实纳税人本年度应计的收入、成本、费用,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保证所得税收入及时准确入库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思路,切实改进和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细化人员分工,密切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税务干部业务培训,合理地安排人员和时间,做好汇算清缴的政策宣传、辅导培训工作,以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继续开展年度报表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

  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既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对税务机关的要求,也是开展纳税评估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使报表审核工作更具针对性,市局广泛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后,优化保留了两类筛选指标:一是侧重企业各类涉税数据的比对,二是CTAIS2.0中不存在逻辑关系,无法进行强制监控的各类扣除项目。

  借助审核系统开展报表审核是我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要举措,各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按时保质完成报表审核工作。《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审核系统》按照设定的指标筛选生成审核任务下发给税收管理员,并提示每户企业的审核重点。税收管理员结合日常掌握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并采用各种方式进行核实。经审核发现纳税人申报不实、税前扣除项目不符合税收规定、以及报送资料不齐全或填报项目不完整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并督促纳税人进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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