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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三、突出重点,全面部署冬季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持续采取有力措施,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要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场所、接待住地、外国驻桂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场所和城市老街区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亡人火灾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网吧、洗浴城、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排查,尤其是对夜间营业的娱乐场所,要加大错时消防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检查工作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不留死角和空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坚决把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整改。对消防安全没有保障的公众聚集场所,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五个一律”的要求,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特别是全区尚未整改的柳州市中医院旧病房楼、中国银行防城支行办公楼、防城海关办公楼等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本着对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明确整改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年底前整改销案,并落实专人看死盯牢,严防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对无法确保安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

  四、强化措施,坚决遏制农村地区火灾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我区农村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致灾因素增加,加上农村地区消防基础设施落后,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火灾呈上升趋势,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桂西北的三江、融水、龙胜等三县连片木结构村寨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一直呈现多发势头,已成为全区乃至全国重特大火灾高发区域。据统计,2004年以来,该区域共发生17起重特大火灾,其中发生在冬季的有11起,占总量的65%,造成大量村民受灾。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遏制农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冬季防火工作。各县(市、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农村实际,通过召开干部大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对冬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依托普法教育、文明村镇创建、新农村建设等载体,通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电影、广播、宣传栏、授课等形式,传播防火知识。特别是柳州、桂林市要立即组成村寨防火宣传工作组,深入各村各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切实提高村寨防范火灾的能力。同时,各乡镇政府和派出所要及时组织对驻村单位、居民家庭的防火检查,规范村民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全力减少农村火灾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快实施桂西北村寨防火改造。柳州、桂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桂西北村寨防火改造工程有关方案和工作要求,强化协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早日完成防火改造工程,彻底根除桂西北村寨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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