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粤府〔2009〕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群众团体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就业工作,为全省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省就业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40个单位“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简单等80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省就业工作再创佳绩。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群众团体、各类企业和全体劳动者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不畏艰难、锐意进取的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广开门路,扎实工作,为开创全省就业工作新局面,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广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共40个)
(一)机关事业类(共17个)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香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佛山市顺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大岭山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湛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信宜市东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揭阳市榕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