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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单程索道、环保车票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单程索道、环保车票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08〕175号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衡阳市物价局:

  你局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的《关于南岳衡山核心景区“车索一体化”单程索道、环保车票价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我局湘价服[2008]105号文只核定“车索一体化”全程票价,经过三个月的试运行,为更好地满足部分单程乘坐环保车索道游客的需求,同意“车索一体化”单程票价为每人次40元,其包含1元价格调节基金由南岳区上解衡阳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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