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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意见的通知
(陕政发〔2009〕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2008年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三日

关于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意见
(省绿化委员会)

  为了积极推进我省绿化进程,加快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现就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依托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全省森林覆盖率显著提高,森林资源稳定增长,生态状况得到改善。但同时也应看到,全省绿化建设的重点在山区,道路、河流、城镇、村庄、旅游景区等人口聚集区绿化相对薄弱。加快交通沿线、河流两岸、城镇及村庄周围、出入境口、旅游景区和工矿区的造林绿化,不仅能够增加林草植被,加快绿色陕西、生态陕西建设步伐,而且能够保持水土,护路保堤,调节气候,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形成道路河流林带化、城镇乡村园林化、环城坡面风景化、矿区景点生态化的造林绿化新局面,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坚持分工负责,夯实责任。

  (三)主要目标:通过6年时间的努力,到2014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1%以上。主要交通干线和河流两侧绿化林带基本建成,绿化率达到90%以上,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直观坡面绿化率达到50%以上。30%以上的村庄达到“三化一片林”建设标准,绿化率达到25%以上。厂矿开采(开发)区和废弃矿井地面绿化治理面积达到60%以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重点出入境口、旅游景区普遍绿化,景区绿化率达到60%以上。80%以上的大中城市和县城环城林带初步形成,建城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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