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9〕8号)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新税法框架下的第一次,与老税法下的汇算清缴相比,本年度的政策依据、汇缴申报表、填报内容、表内表间逻辑关系、申报模板、软件系统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研究,全面掌握税收政策和操作程序,积极做好纳税服务,保证纳税人及时准确完成汇缴申报。为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学习和培训,全面掌握新版汇缴申报表的填报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印发新版汇缴申报表,包括一张主表,六张一级附表,五张二级附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报表体系,全面反映了纳税人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调增调减等内容,具体体现了新税法的政策规定,引导纳税人正确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款。较之2006版汇缴申报表,新版申报表更加科学严密,条理更加清晰,更加符合纳税人从会计到税收的填报习惯,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包括了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的纳税人),其设计思路、总体架构、各行填报内容、行次之间、主表与附表之间、附表与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无论对税务机关还是对纳税人,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征纳双方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和研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纳税人汇缴申报表填报的质量如何,对于正确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和汇缴应补(退)税,以及汇缴评估检查工作非常重要。因此,对内,各单位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讨论会、税收大讲堂、动漫、课件、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对申报表的专题培训,尤其是对工作在汇缴第一线的业务骨干加强培训,鼓励个人自学,尽快掌握新版申报表的内容。对外,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电子屏幕等媒体广泛宣传,广而告之,着重强调新版申报表的填报口径、逻辑关系以及与2006版申报表的区别,突出新版申报表的变化之处,讲明如何填报。采取培训会、汇缴会、研讨会、上门讲解、个别指导等形式,强化对纳税人的辅导和培训,提高纳税人对新版申报表的掌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