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2006-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
(渝交党〔2008〕3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委属各单位、重庆海事局、有关单位:
近两年来,全市交通行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做好“三个服务”,广泛开展“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市交委推荐,交通部考核验收后决定授予重庆市港航管理局为全国交通文明行业称号,授予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机关)等4个单位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称号,授予綦江县交通运输管理所等5个单位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授予大足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郭小红等4名同志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称号,授予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副书记余昌平同志为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交体法发[2008]80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希望全市交通行业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围绕交通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学树创”活动为载体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06至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2006至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国交通文明行业:(1个)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二、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4个)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机关)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机关)
重庆市交委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大渡口区交通局(机关)
三、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5个)
綦江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合川区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中渝营运管理分公司江南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