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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关于积极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关于积极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
(沪人社关发(2009)4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含参加地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的企业代表组织,下同):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四个确保”的要求,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当前形势下积极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和谐合作,同心协力,共渡难关,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关系双方和谐合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本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因停产、裁员、减薪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呈上升趋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要充分认识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充分就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合作,广大职工的同心协力,是企业应对危机的重要基础。在特殊时期,企业和职工要增进理解,相互支持,风雨同舟,共克时艰。企业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依法调整和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与待遇,引导职工顾全大局,支持企业调整应变的举措,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二、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当前形势下的重要协调作用

  调动广大职工与企业共同战胜困难的积极性创造力。企业实施在困难中求发展的战略方针,既需要职工的理解与支持,更需要职工的智慧与力量。企业要畅通与职工的沟通渠道,让全体职工及时知晓企业遇到的困难情况,了解认同企业为克服困难所采取的决定举措。工会要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作用,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增强沟通理解,妥善协调企业调整中的利益变化问题。积极有序地开展集体协商,有利于增加劳动关系双方的信任和理解,避免突发矛盾的产生,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在制订出台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停产培训、降薪、减员等调整方案时,要听取、吸纳工会和职工的合理意见,兼顾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广大职工要支持企业的生产结构调整,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集体协商,妥善协调企业与职工在调整中的利益变化,寻求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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