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
(黑水发〔2008〕573号)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局:
2005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各级水务部门积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但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市县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存在等靠要思想,不愿出资和投劳;部分市县工作进展缓慢,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等。为了确保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让广大农民如期喝上放心水,要求各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领导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地要以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加强领导,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等方式,逐级落实责任,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前期工作、项目管理、水质检测和监测以及水源保护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各级水务部门要积极主动给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紧密联系,争取支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共同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做好。同时,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8月~10月黄金时间抓紧组织实施,保证今年年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年初,省委、省政府确定今年全省解决1600个村屯、8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年底全部安装并饮用自来水。各地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务必按照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千方百计保证在封冻前完成水源工程和管网工程建设任务,年底前实现自来水入户。各项目建设单位在重视工程建设质量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内业管理,对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内业资料要认真进行记录、整理、核对和分类,做到齐、全、准,真实、准确地反映各项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