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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刘灵萍  太原电监办价格财务处
  刘 舫  太原电监办资质管理处
  傅维周  太原电监办供电监管处
  王慧杰  太原电监办安全监管处
  (三)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太原电监办有关监管人员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省内外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抽调各市供电分公司及省调电厂安监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11个省、市联合检查工作组(各单位抽调的人员实行跨地区交叉分组),对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由山西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省电力企业和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电力企业整治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取得了有关证照,其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各类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3.电力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措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负责人。
  5.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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