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措施,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6、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全省耕地保有指标不减少、基本农田质量不下降。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2008 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省厅与各市局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坚持对项目用地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方案、补充耕地及补划基本农田方案等进行听证和充分论证。大力推进4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10个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基本农田质量。(马明银、喻建宏负责,耕保处落实)
7、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努力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陕北、陕南、关中各具特色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推广“志丹模式”,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帮助农民脱贫致富。2008年全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7.5万亩。进一步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和实施办法,在土地开发项目上落实“五制”,建立公开、公平竞争和规范运行的良性机制。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马明银、喻建宏负责,耕保处落实)
8、化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规划布局和土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实际,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注重科学性、前瞻性研究。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严格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研究制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机制,严禁土地低效利用、粗放浪费,提高项目的投资强度、建设容积率和项目产出率。加快闲置土地和存量用地的挖潜利用,2008年消化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在严控总量、集约节约的前提下,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依法保障重点建设、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审查网上会审制度。进一步完善征地报批程序,提前介入,提高时效,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全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用地比例不少于住宅用地的70%。(马明银、李冬玉、喻建宏负责,规划处、耕保处、利用处落实)
四、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