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勤政的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继续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和收费管理监督。认真抓好巡视整改意见的落实工作。
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管理工作中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部位和环节的监督。认真执行法定行政许可、重大资金项目安排、规划计划等重大事项会审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窗口办文和门户网站建设,实现网上申报和审批,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的权力运行新机制。加快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行为。
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中央《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08?D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部党组落实《实施规划》具体办法的制定。继续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落实厅构建警示训诫办法。
六、开拓创新,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遏制腐败
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实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发挥地价机制对土地优化配置的基础作用。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实行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探索对国家机关办公用地、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的办法。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供地,防止以拆迁安置房建设为名,报批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现象的发生。加大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存在的设置前置条件、“量身定做”,信息不公开、不对称、违规操作等问题防范力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巩固和发展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积极稳妥地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推进探矿权市场化配置和管理的通知》,落实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矿业权评估管理,完善矿业权评估制度。严格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加强对受让人的资质审查,严禁无资金、无设备、无技术的受让人进入矿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