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充分利用时间、空间,开展核桃树与农作物合理、有效地间作,以增加土地产出,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
6.平均单株核桃树产果量超过当地平均产果量的25%。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团委和林业局要认真学习并掌握全省有关核桃产业发展的政策,在把握大局中开展工作,在学习中提高实践能力,在实践中服务农村青年致富成才。
(二)各地团委和林业局要协力配合,加强沟通联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资金专项使用。
(三)2009年使用“第二批林业产业专项资金”的11个州市的30个县(市、区)(云青电[2008]46号),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和科技示范林(场、基地)建设任务,为在全团持续开展工作提供样板和工作经验。林业局要在技术、培训、示范建设等方面支持团组织开展工作。
未列为全省核桃基地县的州(市)、县(市、区),要与林业等部门加强联系,争取项目支持,并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林的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为全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做贡献。
(四)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营造氛围形成规范,各县(市、区)在开展培训时,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团徽。会场横幅统一内容为“青春彩云南-×××县(市、区)团委、林业局核桃种植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
科技示范林(场、基地)需设置标志性的碑或牌匾,在碑或牌匾正面显著位置镌刻团徽,统一使用的文字内容为“青春彩云南-×××县(市、区)团委、林业局青年核桃种植科技林(场、基地)”,碑或牌匾背面要有简要文字介绍该示范林(场、基地)建设的基本情况。
(五)各地团委、林业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把握适合本地核桃种植技术培训和建设核桃科技示范林(场、基地)的工作规律,不断发现工作典型,探索创新发展的工作方式。
团省委、省林业厅将适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表彰工作成绩优异、工作实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地团委、林业局要迅速启动工作,加强工作交流,互通工作信息,合力开展工作,切实为我省核桃产业的发展,为广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创业成才发挥作用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