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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妥善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妥善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
(穗价〔2008〕38号)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妥善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 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粤价〔2008〕5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结合国家、省、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关规定,一是要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保证价格预警电话24小时开通,密切跟踪市场苗头性、倾向性、并联性的价格问题,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上报;二是要切实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检查,尤其要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巡查,严力打击哄抬价格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线路畅通,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问题要快速查处,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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