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推进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推进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冬柏 副市长
副组长:徐刚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胡谷会 市房产局局长
成 员:杨春安 市建委副主任
于长立 市人防办副主任
何 方 市开发办副主任
李荣刚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 刚 市规划局副局长
曹海峰 市城建局副局长
王自霞 市房产局副局长
付贵杭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孟 力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王安伟 市物价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