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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局关于查处病害猪肉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卫生局关于查处病害猪肉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近日,新闻媒体报道千余斤病死猪肉运往西安被查处,市领导对此作了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查处。为了落实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上市肉食品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肉食品安全工作,把做好此事当作为民办的一件好事来抓,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不可怠慢。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立即动员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地毯式的监督检查,确保餐饮业采购和使用的猪肉及其制品的卫生安全。

  二、各经营单位要明确其法人代表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法律和安全意识,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指定专人,严格把关。必须在定点市场或者定点屠宰厂进行采购,查看有无“三章两证”。(定点屠宰专用章、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要建立采购台帐,认真做好进货记录,杜绝病害猪肉及其制品进入厨房,流向餐桌。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猪肉及其制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建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小型餐饮店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异常的猪肉及其制品,坚决予以封存,严禁加工使用,并在卫生监督人员监督下予以销毁,不得私自处理;对未按规定索取有关证件的餐饮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加强肉食品的管理工作。对加工使用病害猪肉的要坚决打击,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专项检查中,要积极邀请新闻部门予以配合,报道专项检查的情况,宣传防病知识,引导市民正确消费。各区县将这次专项检查的情况务必于2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

  联 系 人:翁 岩

  联系电话:87267110

  传真电话:87250601

  电子邮箱:xawsj87267110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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