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近日,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已陆续开学(园),各建筑工地春节后也将相继开工。为了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预防、控制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就做好春季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国家爱卫办对我市创卫技术评估意见的要求,立即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逐家逐户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组织机构、卫生制度落实、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分区、餐具消毒、食品采购索证及进货台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督促和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合理设置操作间功能分区,完善卫生硬件设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规范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台帐,落实餐具消毒工作。在检查中,对存在卫生问题的食堂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依照《
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罚,并向教育、建设等部门及时通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和建筑工地工人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
二、各学校、托幼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在春季开学和开工前,要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和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对食品原敷料进行清理,决不允许使用虫蛀鼠咬和过期的食品。对卫生设施和食品加工机械进行清洁和维修,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在日常的卫生管理工作中,按照
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验证制度,食品采购由专人负责,建立食品采购进货台帐,特别是要加强对肉及肉制品的采购索证和验货工作,严禁采购使用索证不全和四季豆、新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加强校内食堂监管的同时,还要加大对学校周边“小饭桌”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对“小饭桌”经营户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内外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分区、冷藏设施、“三防”设施、餐具消毒设施、食品加工流程、食品采购索证、食品原辅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和从业人员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经营户,要督促其尽快办理卫生许可证;对存在卫生问题的经营户,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经营户,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向教育、工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积极会同教育、工商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同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一批卫生条件好的,曝光一批卫生条件差的,以便于家长进行选择,扶优治劣,从根本上改善学校学生校外托管的卫生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