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颁发<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的通知》等10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建规〔200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颁发〈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的通知》等10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建设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颁发《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的通知(深建字〔1993〕38号)
2.关于加强深基坑、人工挖孔桩施工降水设计和施工管理的通知(深建施〔1997〕42号)
3.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建字〔1997〕185号)
4.关于工程建设开工动土前实行地下管线情况查询的通知(深建字〔1994〕58号 深规土字〔1994〕130号)
5.关于印发《深圳市燃气汽车加气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建燃〔199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