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安办〔2009〕7号)
各州(地、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2009年春节临近,春运工作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57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08〕50号)及1月8日召开的全国、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春节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春节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春节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是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1月8日召开的全国、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摆正安全工作的位置,树立高度忧患意识,切实增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春节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针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本着认识到位、部署周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的要求,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切实做好春运工作。一是要始终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依靠政府组织好春运工作;二是要完善协调机制,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工协作,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完整的指挥联系协调网络,为全面完成春运任务打下结实的组织基础;三是要对春运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高峰、瞬间运力不足等矛盾随时存在,决不能存在任何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研究新情况、新特点,提早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春运方案,从早、从严、从难对春运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加强管理,着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