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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新上岗和新进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⑴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⑵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⑶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⑷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⑸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方法。

  (三)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每月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每日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⑴单位内部的重点部位、区域和重点岗位防火措施落实情况;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封闭楼梯间)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⑶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⑷内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到位、完整有效;⑸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每月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⑴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⑶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⑷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⑸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⑺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每季度要组织对场所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以及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更新相关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五)每季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三、从业人员消防素质要求

  (一)知晓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的预防措施,会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知晓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知晓疏散逃生的方法,会逃生自救,会引导疏散。

  附件3
  厦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台帐

序号

单位名称

场所性质

(个体、国有等)

行业

性质

建筑结构

建筑

层数

建筑

面积

住宿

人数

存在的隐患

整治情况

执法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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