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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七大工程促进农民增收规划纲要(2008-2012年)的通知


  2.150万亩茶园面积分品种规划表

单位:万亩
指标 合计 汉中 安康 商洛
无性良种茶园面积 2012年合计 3015132
已有 4.70.24.40.1
2008年规划 320.60.4
2009年规划 63.620.4
2010年规划 5.53.120.4
2011年规划 5.53.120.4
2012年规划 5.3320.3
无公害、绿色认证茶园面积 2012年合计 100403525
已有 13.92.86.94.2
2008年规划 14.15.24.14.8
2009年规划 18864
2010年规划 18864
2011年规划 18864
2012年规划 18864
有机认证茶园面积 2012年合计 10631
已有 4.74.20.5 
2008年规划 0.90.20.50.2
2009年规划 1.10.40.50.2
2010年规划 1.10.40.50.2
2011年规划 1.10.40.50.2
2012年规划 1.10.40.50.2


  附件7:
蚕桑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
(省商务厅)

  蚕桑产业是我省区域特色产业之一,在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东桑西移”的机遇,尽快把我省建成全国优质蚕茧生产基地,有效增加蚕农收入,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成就。

  1. 蚕茧生产稳步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省桑园面积120万亩,其中投产桑园80万亩,优良桑树品种普及率达90%以上。蚕品种完成了第四次更新换代,年蚕种生产能力80万张。2007年全省从事养蚕业的农户32.5万户,鲜茧产量2.65万吨,蚕农户均收入1504元。

  2. 缫丝企业改制和技术改造取得重大进展。全省14户缫丝企业中,除1户外全部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拥有缫丝生产能力42840绪,其中新型自动缫丝设备占到94.3%,2007年生产白厂丝2100吨,创历史最好水平,且平均等级达到3A级以上。

  3. 科技推广成效明显。到2007年,小蚕共育率达30%,推广省力化蚕台5万套,方格簇普及率达35%,养蚕大棚和专用蚕室等设施养蚕技术在部分县(区)推广,使蚕茧上车率和鲜茧茧层率明显提高。

  4. 蚕茧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鲜茧收购管理体制初步规范,蚕茧市场价格机制基本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体制基本建立。

  (二)面临形势。

  1. 有利条件。

  (1)区域优势明显。我省劳动力成本较低,栽桑养蚕的比较效益好。通过实施“东桑西移”工程,蚕桑生产基地建设初具规模,蚕桑生产成为部分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2)科研技术优势突出。省蚕桑丝绸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实力在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全省蚕桑技术推广网络基本形成,拥有4000多名蚕桑专业技术人才。

  (3)宜桑土地资源丰富。我省有大量坡耕地适宜栽桑,特别是陕北地区建立的坡地垄槽灌桑、隔坡反坡梯田桑园、地埂桑及条墩桑生产取得了成功经验,为扩大蚕桑生产提供了基础。

  2. 不利因素。

  (1)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低。户均养蚕2.3张,经营规模小,年产茧超过2000吨的县(区)仅有5个。

  (2)发展基础薄弱。蚕种场普遍生产设施条件差,缺乏专业化原种场。蚕桑病虫害防控体系不健全。

  (3)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茧丝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装备水平低,产业链条短,资源利用和研发能力弱。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发展陕南、积极开发陕北、适度发展关中的基本思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专项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依靠科技创新,稳步发展蚕桑生产,改造优化茧丝加工业,有序开发茧丝绸产品,逐步延伸产业链条,推进茧丝绸行业贸工农协调发展,提升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努力把我省建成国家重要的优质茧丝生产基地。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需求确定蚕桑产业发展方向,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要素整合,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2. 坚持政府推动原则。在政府统筹规划、有序推动下,加强示范引导和宏观调控,为蚕桑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 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完善贸工农一体化产业发展机制,促进蚕农收入稳步增长。

  (三)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桑园面积发展到150万亩,其中投产桑园达到107万亩,年发种150万张,年产优质蚕茧5万吨,蚕农综合收入达到10.5亿元,比2007年增加5亿元以上,户均收入超过3000元,比2007年翻一番。

  三、基本任务与产业布局

  (一)基本任务。

  1. 建设蚕桑生产基地。在适宜区域建设25个优质蚕桑基地,培育年产茧3000吨以上基地县5个、年产茧2000吨以上基地县10个,形成适度规模的集群化发展格局。到2012年,基地县新桑园优良桑品种推广率100%,小蚕共育率70%以上,方格簇推广率80%以上。

  2. 建立完善蚕种繁育体系。扶持建立专业原种场,重点对安康市蚕种场、汉中市桑蚕制种场、石泉县蚕种场、省农科院蚕种场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到2012年,优良蚕种推广率100%。

  3. 建立蚕桑病虫害防控体系。依托各级蚕桑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蚕桑病虫害防控体系,为蚕桑生产安全和稳步发展提供保障。

  4. 加快加工环节技术改造。全面推行仪器科学评茧,普及节能高效环保的蚕茧烘干设备,淘汰落后的缫丝生产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完善生产质量检测控制体系,有序发展丝绸深加工。到2012年,烘茧设备全部改为环保节能型,立缫机全部改为自动缫丝机,白厂丝产量达到5000吨,比2007年增长138%。

  5. 开展综合开发利用。利用桑叶、桑枝、蚕沙、蚕蛹等开发保健食(用)品,开展桑园间作套种、养殖畜禽等,实现综合经营和循环利用,多途径提高桑园产值与蚕农收入。

  6. 建立蚕桑科研推广基地。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依托,建立一个面向干旱半干旱地区集蚕桑品种选育、良种繁育、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新技术推广为一体的蚕桑科研推广中心。

  (二)产业布局。按照自然资源条件、蚕桑产业基础以及发展潜力,安康为蚕桑产业优势发展区域,汉中、商洛及宝鸡部分县(区)为重点发展区域,榆林、延安为适度发展区域。建设汉滨、旬阳、紫阳、石泉、平利、岚皋、汉阴、白河、汉台、勉县、城固、略阳、南郑、宁强、镇巴、镇安、洛南、商南、陈仓、千阳、子长、绥德、子洲、吴堡、清涧25个优质蚕桑基地县(区)。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实行“东桑西移”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促进蚕桑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用好省上的专项资金,支持蚕桑生产基地的新建和中低产桑园改造、已建基地的巩固提高和灾后恢复重建;支持蚕桑品种改良、种养技术与蚕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蚕桑病虫害防控体系的建立;支持加工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产业升级,培育企业品牌,建立营销网络;支持有助于产业发展的基础性研究与专业蚕技人员培训等。

  (二)逐步建立蚕种补贴制度,综合运用相关政策资金。研究建立财政对桑蚕杂交种、原种的良种补贴制度,调动蚕农生产积极性;市、县、区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综合运用退耕还林、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开发、以工代赈等扶持政策,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蚕桑产业发展。

  (三)发展蚕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对蚕农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蚕农组织化程度。对蚕茧生产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蚕茧收购、技术改造、品牌建设、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蚕桑产业化水平。

  (四)加强蚕技队伍建设,加快新技术推广。加强基层蚕桑技术人员培训,提高蚕技队伍素质;健全蚕桑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配套完善技术推广基础设施,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附表:
  陕西省2008-2012年蚕桑产业发展规划表

 全省 安康 汉中 商洛 宝鸡 延安 榆林
2007年 投产桑园 805912350.21
养蚕张数 755710.52.44.30.10.7
蚕茧产量 26535198494105719151935308
养蚕收入 488763656275611324279864567
2008年 投产桑园 826112350.21
养蚕张数 765711.42.34.50.10.7
蚕茧产量 26600199503990805157535245
养蚕收入 478803591071821449283563441
2009年 投产桑园 856412350.21
养蚕张数 8563.5132.550.20.8
蚕茧产量 29750222254550875175070280
养蚕收入 5950044450910017503500140560
2010年 投产桑园 906713450.21
养蚕张数 1007515360.21
蚕茧产量 350702625052501050210070350
养蚕收入 70140525001050021004200140700
2011年 投产桑园 1007117550.22
养蚕张数 12090183.67.20.21.2
蚕茧产量 420703150063001260252070420
养蚕收入 84140630001260025205040140840
2012年 投产桑园 10774186513
养蚕张数 15010525.587.50.63.4
蚕茧产量 52500367508925280026252101190
养蚕收入 1050007350017850560052504202380

  备注:2007年茧价18.42元/公斤;2008年茧价预计18元/公斤;2009-2012年茧价按20元/公斤计算;张产茧按35公斤计算。

  附件8:
水产养殖发展规划(2008-2012年)
(省水利厅)

  为了进一步推动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成效。截至2007年底,全省水产养殖面积3.53万公顷,其中池塘1万公顷、湖泊0.66万公顷、水库1.87万公顷,水产苗种总产量8亿尾,水产品总量8.2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13亿元,其中渔业产值6亿元,二三产业产值7亿元,渔民家庭人均收入2745元。

  (二)面临形势。

  1. 有利条件。《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为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渔业指明了方向,市场需求的稳步增长为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创造了条件,环境的改善为渔业发展提供了大量可利用养殖水域面积。

  2. 不利因素。渔业基础设施落后,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执法管理手段不强。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城乡居民水产品消费为目标,以提高渔民收入为主线,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依法管理为保障,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改善渔业基础设施,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开发特种水产养殖,提高渔业经济效益。

  (二)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水产养殖总面积达到4万公顷,水产品产量达到10.4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23亿元,渔民人均收入达到7970元。

  三、区域布局

  (一)关中地区。以发展休闲渔业为主,改造中低产池塘,完善配套设施,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和质量。加强秦岭北麓地区珍稀水生动物资源保护区建设,保护秦岭细鳞鲑、多鳞铲颌鱼等天然种质资源。

  (二)陕南地区。整合养捕资源,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适度发展水库渔业、河道渔业、山区流水养鱼,积极发展稻田生态渔业。建设滤食性鱼类苗种供应体系,采取区域内繁殖、池塘配套方式满足产业发展的苗种需要。保护大鲵等天然种质资源。

  (三)陕北地区。积极开发湖泊、水库和宜渔盐碱水域资源,发展鲢、鳙、鲤、鲫、草鱼等养殖。治理水域生态环境,开展人工养殖和天然水域增殖放流工作。

  (四)城市及城郊地区。重点发展观赏、垂钓等都市渔业,建立水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水产品物流体系。

  四、发展重点

  (一)扩大水产良种覆盖率。在调整、改造、配套现有水产良种场基础上,积极引进培育优良品种,建立多品种、多规格良种供应体系,提高良种覆盖率。建设完善15个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年生产苗种10亿尾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二)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标准化池塘1000公顷,改良盐碱化土地800公顷,新增商品鱼8000吨。更新改造3000公顷养殖池塘,提高池塘养殖生产能力,年增加商品鱼6000吨。积极推广网箱养殖和稻田生态养殖技术,网箱养殖面积达到3.44万平方米,年生产商品鱼310吨;稻田生态养殖面积达到1120公顷,年新增商品鱼784吨。改造1230公顷小水库或库汊养殖设施,年新增商品鱼6270吨。建设山区微流水养鱼池12.2万平方米,年新增商品鱼610吨。

  (三)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强4个省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全省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利用天然水域实施增殖放流,每年人工放流种苗1400万尾,恢复天然水域初级生产能力,年生产商品鱼525吨。建设原生态、仿生态和工厂化大鲵繁殖繁育基地100个。

  (四)积极发展休闲渔业。在城郊建设以垂钓、观赏、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渔业,培育和发展140个规模较大的休闲渔业基地。

  (五)完善水产养殖服务体系。完善配套省市县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基础设施,提高水产动物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域环境监控水平。配套改造水产技术推广站、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和渔政站34个,建设完善水产品质量监测站11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增加水产养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良种繁育、服务体系、基础设施等方面。继续落实良种、渔业机械、油料综合直补等补贴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和水产养殖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渔民兴办专业经济组织,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

  (二)强化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水域滩涂养殖确权制度,稳定养殖承包经营权,保障水产养殖户合法权益。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开展无公害基地认定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探索水产养殖用药处方制度,完善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预警、水产品药残监控体系,提高养殖生产全程质量监控能力,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强化队伍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渔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表:
  1. 陕西省2008-2012年水产养殖规划项目表

项 目 名 称 单位 合计 其 中:
西安 铜川 宝鸡 咸阳 渭南 汉中 安康 商洛 延安 榆林
1.宜渔荒滩荒水综合渔业建设项目 公顷 10006020401301501501202050260
2.池塘改造项目 公顷 30006403026020075075010010070100
3.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 万尾 70001000 2000  10002000  1000
4.小水库及库汊养鱼项目 公顷 1230300 6050 300300 120100
5.网箱养殖项目 100m2 34420 10034 60100101010
6.稻田工程化生态养殖项目 公顷 1120     5004002050150
7、微流水养鱼项目 100m2 12202501006060 300300150  
8.休闲渔业产业群项目 140401010102020101055
9.大鲵养护项目 1005 5 560205  
10.水产种苗项目 153 21232 11
11.水产技术推广和水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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