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人防、物防水平
(一)严格门卫制度
1.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填写会客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将由学校相关人员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销单。
2.全面推行来访人员挂牌进校制度。自2009年春季新学期开学第一天起,凡进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来访者在履行完登记手续后,要向学校有关人员领取“访客证”,并需挂持“访客证”(样张见附件2)。来访者离校时须将“访客证”与会客单一并交还门卫。
各区县要按照“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制作“访客证”。“访客证”若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更新。
(二)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按规定及时处置过期化学药品,防止危险化学品流失。
(三)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专人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及时更新消防器材,保持教育教学期间消防通道畅通。处理好防盗与消防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安装防盗门、窗时要兼顾消防安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上述工作内容和要求列入对学校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内容,列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
附件:1.本市技防设施使用年限的规定
2.访客证样张(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本市技防设施使用年限的规定
一、电视监控系统
1.CCD摄像机使用年限为6年。
2.电视监视器使用年限为5年。
3.专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4年。
4.家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2年。
5.数字硬盘录像机使用年限为5年。
6.室内云台使用年限为6年。
7.室外云台使用年限为5年。
8.视频矩阵控制主机使用年限为8年。
9.视频切换器使用年限为4年。
二、防盗报警系统
1.入侵探测器使用年限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