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整合专题教育资源。梳理各类专题教育内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形成中小学专题教育系统框架,在各年级段有序安排,提高专题教育的有效性,并明确配套的相关实施要求。
21.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成立上海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研究,加强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规划、指导和实施工作。做好国际学生评价项目(PISA)2009测试工作,探索运用科学的教育质量标准和先进的测评手段评估本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推进中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改革,改进和完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22.规范和扶持民办中小学教育。规范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实施《上海市民办中小学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中小学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实行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和免除学生杂费等办法,减免民办中小学校舍设施设备租赁费。鼓励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年金制度。召开上海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23.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重点构建小学、中学和大学紧密衔接的体育与健身课程体系。组织举办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用3-5年时间,使本市学生体质健康达到国家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训练竞争、项目布局和运动员招生工作,推进学校体育特色、体育重点项目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发展。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活动,增强学生体质。组队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
24.积极开展卫生艺术科普国防教育工作。继续实施《改善上海市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扩大试点工作,完成改造15000间教室灯光改造计划。研究制定上海市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筹备并承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第五轮上海市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等活动,运用各种载体开展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以举办第二届上海市青少年创新峰会为标志性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普工作。落实教育部《学生军训规定》,研究制定《上海市学生军训实施细则》。
25.依法规范语言文字管理。建立健全本市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推进区县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对部分区县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举办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和“我爱祖国语言美”学生普通话比赛。制定《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加强对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百万学生“迎世博、学双语”活动,做好中小学生双语考核工作。推进中小学开展《少儿口语交际》拓展型课程教学。举办郊区推普员培训班,加强对农村学校和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的应用能力的培训。组织评选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示范街区和合格街区。
26.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修订《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完善基于信息化平台的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定《上海市中小学毕业证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