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对郊区农村学校的辐射力度。实施新一轮区县教育对口合作交流,探索建立健全对口交流区县联席会议制度、教师培训学分互认制度、专家聘任共享制度等,扩大城郊结对数、郊区跟岗教师数、城区支教教师数等,同时开展公开示范课、听课评课、展示交流等工作,提高对口合作交流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推进委托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委托管理经验,发挥区县的主体作用,选择并委托中心城区优质教育机构和教育中介组织管理郊区学校,扩大委托管理单位的数量,加快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辐射。
10.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区域规划,确需举办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要引导社会力量按照办学基本条件申请举办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完成50所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任务,增加郊区县教育资源总量。市、区(县)共同努力,积极创造条件,使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比例提高至65%。
11.提升郊区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实施郊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利用全市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开发高中、初中、小学和学前等四个学段适合郊区教师的培训课程,对郊区教师全面开展专业发展培训。继续实施远郊区县薄弱学校师资队伍提高工程,确定一批亟待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学校,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提高。市、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到郊区边远地区和市属商品房配套基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城区教师予以补贴。
12.大力提升郊区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市、区县教研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指导力度,组织城区名教师和教研员赴郊区农村学校开展教学常规和教学效率等视导活动,帮助农村教师把握教学要求,帮助学校健全教学管理流程。大力开展校内、校际学科教研活动。组织郊区县学科带头人牵头开展学科教研活动,发挥区域学科带头人的引领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加大网上教研的推进力度。完成郊区20所教育信息化应用实验校的推进工作,并将实验成果在郊区全面推广。
13.启动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召开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并启动《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探索建立各相关部门整合的特殊教育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开展医、教等多学科结合的特殊教育康复与服务的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的建设,健全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体系。建立上海特殊教育咨询中心。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并制定特教师资培养政策,举办特教师资培训班,提升特教师资专业化水平,为残障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
四、加强高中教育,办出高中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