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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渝办发〔2009〕1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宣传和推广农业机械,努力提高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渝办发?2004?346号),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对各区县(自治县)2008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目标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16个区县):

  江津区、涪陵区、南川区、永川区、梁平县、长寿区、合川区、大足县、忠县、秀山县、璧山县、巴南区、万州区、黔江区、开县、云阳县。

  二等(18个区县):

  潼南县、九龙坡区、綦江县、石柱县、丰都县、渝北区、北碚区、万盛区、铜梁县、荣昌县、巫溪县、双桥区、巫山县、奉节县、酉阳县、沙坪坝区、彭水县、城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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